北京外國語大學2016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6年北京外國語大學繼續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經所在中學推薦,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成績合格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和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者,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進入我校學習。
一、招生對象
根據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對生源的特殊要求,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向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保送生招生專業
英語、德語、法語、日語、俄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克羅地亞語、羅馬尼亞語、波蘭語、丹麥語、阿爾巴尼亞語、意大利語、朝鮮語、朝鮮語(國際商務)、越南語、烏爾都語、馬來語、斯瓦希里語、孟加拉語
三、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1.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登錄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網上報名”,填寫報名信息,下載《北京外國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
《北京外國語大學保送生申請表》第一頁背面信息由推薦學校填寫。
報名時間:12月23日至12月25日17:00
2.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等材料。
3.以上材料由學生如實填寫和提供,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統一于2015年12月27日前用特快專遞寄送至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同時將推薦保送生名單電子版(見附件1)發至招生辦公室郵箱:bwzsb@bfsu.edu.cn。
4.我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以確定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名單范圍內錄取,凡不在該公示名單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報到:請有考試資格的考生本人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5:30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到北京外國語大學東院逸夫樓辦理報到手續。
四、考核與錄取
(一)考試時間:2016年1月8—9日。
(二)考試科目:外語筆試、語文筆試、口試面試。
(三)錄取原則:
1.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高考絕密程序組織保送生入學考試,統一閱卷。
2.我校錄取分為A、B段
A段(可選):鼓勵考生報考非通用語專業(限外國語中學生源)。可填報克羅地亞語、羅馬尼亞語、波蘭語、丹麥語、阿爾巴尼亞語、朝鮮語、越南語、烏爾都語、馬來語、斯瓦希里語、孟加拉語等其中一個專業,總分達到200分并且口試成績合格的,按專業優先的原則分男女生擇優提前錄取,錄滿為止。
B段(必選):考生可在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中選報。A段錄取結束后,我校將根據考生口試面試成績劃定B段資格線,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男女生分別擇優錄取。
如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不予錄取。
3.法語專業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該專業的考生。
4.阿拉伯語專業只招男生。
(四)我校將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領導小組認定的初選名單上傳至“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省級招辦確認后辦理錄取手續。
(五)正式錄取手續辦理完畢后,我校將錄取通知書統一寄送至外國語中學,非外國語中學的考生錄取通知書寄至本人。
五、監督機制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保送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附則
本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