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師范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和田師范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宣傳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和田師范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院校全稱:和田師范專科學校
(二)院校代碼:10765
(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號郵編:848000
(四)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六)辦學特點:
和田師范專科學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號,始建于1938年“簡易師范”,1978年經國家教育部、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置,建制為副廳級單位,是一所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學校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追求“敬業愛生、為人師表”的教風和“勤學進取、求是致用”的學風,致力于培養基礎教育合格師資和各類人才。我校2006年順利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獲得“良好”成績;2010年獲得自治區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12年、2015年自治區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評估連續兩次獲得“優秀”,目前學校正籌備申辦本科院校。
學校總編制398人,目前在職教職工424人,專任教師353人,其中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104人,全日制在校專科生6616人。現有專業涉及文學、理學、藝術學、教育學、歷史學等八個學科門類。自2005年起,學校面向疆外招生,現在招生范圍覆蓋甘肅、寧夏、河北、山西、安徽、山東、河南、四川、陜西、云南、貴州、江西、湖南、廣西、湖北、江蘇等16個省份。
學校設處級機構24個(黨政管理機關與教輔部門16個、學院8個)。學校開設有21個專業,2019年招生專業為:數學教育(670105)、現代教育技術(670120)、計算機應用技術(610201)、計算機網絡技術(610202)、物理教育(670107)、化學教育(670108)、小學教育(670103)、語文教育(670104)、學前教育(670102)、美術教育(670113)、體育教育(670114)、音樂教育(670112)、歷史教育(670110)、思想政治教育(670115)、生物教育(670109)、地理教育(670111)、旅游管理(640101)、計算機信息管理(610203)。如今,學校形成了以師范教育為主、成人教育為輔的全日制和函授等多種形式的辦學格局。
學校占地1678畝,其中校本部占地195.3畝,實訓基地437.5畝,新校區占地1046畝。校園綠化面積14.4萬余平方米,校舍總建筑面積15.73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9.84萬平方米,學生宿舍2.43萬平方米,實驗室面積4.18萬平方米,學生食堂1.36萬平方米,運動場面積2.62萬平方米,圖書館近2.24萬平方米。學校固定資產2.44億元,教學儀器設備值3000余萬元,建有理化生地專業實驗室17個,設有和田地區普通話測試站,辦有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刊物《和田師范專科學校學報》。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和田地委、行署的關懷下,我校2007年開始招收第一批免費師范生,2019年我校將繼續承擔新疆免費師范生培養任務(定向就業)。免費師范生在新疆特殊政策支持下,簽訂“免費師范生教育”協議書,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由國家承擔,畢業后帶國家編制分配工作,定向地(州)基層中小學就業,服務期限最少5年。“免費師范生”計劃以201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二、招生計劃、錄取批次
(一)招生計劃
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政策支持、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本校分省、分語種、分層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和田師范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計劃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正式公布計劃為準。
(二)錄取批次
區內錄取為專科零批次、專科批次,區外錄取按各省招辦規定批次進行錄取。
三、錄取規則
(一)招生原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根據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狀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和田師范專科學校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二)體檢標準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三)專業錄取原則
1.按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及高考成績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平行志愿考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以外省市的招生專業,在學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平行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該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進行錄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將剩余的招生計劃數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整數部分一致,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單中平行投檔總分里的小數點后精確分數為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雙語類、民語言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3.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我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藝術類、體育類統一考試并獲取合格證,取得考試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錄取時按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體育類分數線及投檔規則錄取。按考生藝術類、體育類術科成績從高分往低分錄取時,若遇同等術科分數考生,則以文化課總分就高優先錄取。
(四)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1.完善學校招生委員會構成,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2.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錄取現場,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四、新生報到
(一)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8號文件規定標準收取學費。理工類3300元/學年;文史類2900元/學年;藝術類5500元/學年(學校降低1000元/學年,實際收費為4500元/學年);體育類3100元/學年(收費如有變化,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標準為準)。被錄取到我校“公費師范生”相應專業的學生將享受免交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的國家優惠政策。如有變化以2019年國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關文件為準。
(二)我校民語言類學生在校學習共四年,第一年為預科(可以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后三年為專業課學習和教育實習。如有變化以201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三)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
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四)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六)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五、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03-2517225(電話)、0903-2513505(傳真)
聯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號
和田師范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848000
Email: htszzb10765@163.com
和田師范專科學校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