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區招生委員會關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通知精神與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東營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東營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東營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簡介
(一)學校全稱與代碼:東營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440。
(二)校址:山東省東營市府前大街129號;郵政編碼:257091。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學校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東營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六)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設石油與化學工程、石油裝備與機電工程、建筑與環境工程、會計、經濟貿易與管理、電子信息與傳媒、生物與生態工程、教師教育8個二級學院,探索混合所有制辦學,建設航空學院。開設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石油化工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等50個招生專業,招生范圍覆蓋全國17個省區。全日制在校生15531人。教職工1060人,其中專任教師826人。專任教師中,碩士以上學位477人;雙師素質教師306人。擁有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首席技師2人,省職教青年技能名師2人,“2016齊魯最美教師”1人;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9個。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8項。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明確了建設黃河三角洲地區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高技能與新技術培訓基地、科技研發與技術服務中心、繼續教育與文化傳播中心的辦學定位;確立了堅持“問題導向、質量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全面提高“產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養的滿意度、經濟社會的貢獻度”的辦學思路;確定了立足黃河三角洲,服務黃藍國家戰略,把學校建設成為內涵質量卓越、示范帶動明顯、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現代化高等職業院校的發展目標。
(七)專業設置:
學校專業設置對接區域主導產業,打造了石油化工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等品牌特色專業,建設了8個國家級重點建設專業,2個省級示范專業、8個省級特色專業、2個省級品牌專業群。引進優質教育資源,校企共建汽車檢測與維修、軟件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物流管理等6個專業。學校積極推進項目化教學改革,探索1+x證書制度試點,不斷提高學生職業能力。
第三章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紀檢、招生工作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對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宣傳、錄取管理等工作進行調控監管,處理招生過程中全局性問題和突發情況。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工作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日常工作。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宣傳、考試和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
東營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媒體、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職招生對象為招生范圍省(區)2019年參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數達到所在省(區)相應批次最低控制線與我校相應科類最低投檔線者。
(二)2019年,學校招生應用化工技術、石油生產技術、石油生產技術(專本貫通培養)、化工裝備技術、油氣儲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專本貫通培養)、建設工程管理、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石油工程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服務、電梯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本貫通培養)、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影視動畫、藝術設計、物聯網應用技術、云計算技術及應用、工商企業管理、國際貿易實務、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業管理、商務英語、會計、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音樂表演、化工生物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畜牧獸醫、園林技術、藥品生產技術、健康管理、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衛等50個專業。
(三)東營職業學院招生總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春季高考計劃以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為準,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填報志愿指南為準。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學校公布招生計劃網址: zs.dyxy.edu.cn。
第五章 錄取
(一)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錄取批次:山東省各科類均為專科(高職)批,單獨招生提前錄取,其他省區依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批次錄取。
(三)錄取規則
1.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2.按省招生主管部門的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3.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次分配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位次和專業志愿順序;進檔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省外全部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考生所在省的政策要求必須按照該省錄取原則錄取的除外。
4.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項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5.“限體育專業測試合格考生”報考的專業僅招收取得《全省體育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錄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6.春季高考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7.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學校不單獨安排藝術類專業測試,承認具備專業測試資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成績(證)。進檔考生,美術類按綜合分、其他專業按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美術類使用專業統考成績,其他專業文化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8.外語語種要求:我校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其它語種入學后需改學英語。
9.我校對各專業男女生比例均不設限制。
10.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11.錄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下進行,錄取結果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后,通過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向社會公布。
12.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新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一)各專業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的規定執行。學費為:應用化工技術、石油生產技術、化工裝備技術、油氣儲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石油工程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電梯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云計算技術及應用、化工生物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畜牧獸醫、園林技術、藥品生產技術等普通文理專業5000元/年;工商企業管理、國際貿易實務、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業管理、商務英語、會計、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普通文理專業4800元/年;音樂表演、影視動畫、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等藝術類專業5200元/年;校企合作類專業按照省物價部門審批標準執行。
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個人生活費、書籍費等一律自理。住宿費每生每年800元。新生報到后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不滿1個月者按1個月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二)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學院通過獎、貸、助、免、補等多種助學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在校學生可以獲得獎勵項目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和綜合獎學金等不同等級的獎學金;部分專業學生也可獲得由企業提供的獎學金。
資助方面:除可參加國家助學貸款外還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企業資助等不同程度的資助,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實際情況、按學校有關規定確定。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一)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東營職業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一)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東營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二)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三)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章程由東營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九章 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546-8060069,8060559
聯系人:尹鳳川
傳真:0546-8060069
郵政編碼:257091
學校網址:www.dyxy.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zs.dyxy.edu.cn
監督電話:0546-80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