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附件1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表)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秋季統一高考)
一、院校全稱 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唐陸路3892號。
三、招生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應用韓語(國際導游方向)教學語種為韓語和英語;其它專業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藝術類專業色盲、色弱不宜。
十、加分政策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十一、錄取規則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1. 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2.學校無加試要求,無單科成績要求,專業志愿間無分數級差,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如遇同分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3. 政策性加分按省級招辦要求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4. 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5%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級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總分,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遇同分則比較專業成績。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應用英語(國際導游方向)、應用韓語專業(國際導游方向)10000元/生/年;2.電子商務、會計、酒店管理、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等專業11000元/生/年;3.報關與國際貨運、物流管理專業12000元/生/年;4.藝術設計(廣告視覺傳達方向)、藝術設計(室內軟裝飾設計方向)、藝術設計(數字傳播藝術方向)等專業13000元/生/年;5. 集裝箱運輸管理(集裝箱多式聯運實務方向)、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方向)、市場營銷、工業機器人技術、醫療設備應用技術專業18000元/生/年。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執行(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住宿費標準 2300元/生/年,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執行(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優先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貧困線下錄取考生給予特殊困難補助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院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監察小組(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8791220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http://www.shmy.edu.cn招生處(辦)官網:http//www.shmy.edu.cn“招生信息”欄目咨詢電話:021-68796666、17317966900、021-58966900(傳真)
十六、其他須知
1、新生報到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凡不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報考資格規定條件者,將取消2019年新生錄取資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讀。
3、2019年招生實施細則、招生專業介紹等內容,考生可登陸我校官網《招生信息》欄目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