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_昆山杜克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并設立招生辦公室、學生錄取與資助辦公室。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建議、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和學生錄取與資助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學生錄取與資助辦公室負責錄取細則的制定、申請材料的審閱以及獎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并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上述辦公室可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干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昆山杜克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dukekunshan.edu.cn/en/undergraduate-admissions-china)、昆山杜克大學主頁(www.dukekunshan.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臺、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