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杜克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 陽光工程”,規(guī)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的教育理念、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不同經(jīng)濟背景、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的學生都有機會申請入學。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三條 本章程主要適用于面向中國內地的本科招生。國際學生招生和華僑及港澳臺招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參照本章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