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學費收、退費等說明_沈陽工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五、學費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關于放開政府定價事項的通知(遼價發[2015]60號)文件中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收費放開定價,實行市場調節。
普通類文科專業學費:20000元/人·年;
普通類理科專業學費:20000元/人·年;
國際項目專業學費:25000元/人·年;
藝術類專業學費:18000元/人·年-20000元/人·年;
專科專業學費:11000元/人·年;
住宿費:1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
注: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民辦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照《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3.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
(1)學校獎學金
學校獎學金根據學生在校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表現按學年評定。
等級 | 獎勵金額(元/人·年) | 受獎比例 | |
本科生 | 專科生 | ||
特等獎學金 | 10000 | 5000 | 由院長辦公會議視情況決定 |
“詩糧”獎學金 | 4000 | 2000 | 專業年級學生數的2% |
學院級獎學金 | 等級、比例各學院自定 (單個獎項不超3000) | 專業年級學生數的20-40% |
特殊說明:
農學、園藝、動物醫學、動物科學、兵器類(彈藥工程與爆炸技術、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是我校重點建設學科專業,為響應國家加快新農村建設、重點發展新農業產業和新能源產業,結合我校“十三五”發展規劃,經研究決定,增大以上專業學生學校獎學金獲獎比例,受獎面達40%以上。
(2)國家(政府)獎學金
根據國家和遼寧省的獎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2018年標準)
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年(2018年標準)
(3)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按照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結合我校實際,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和資助,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2018年標準)
國家助學金:一等國家助學金:4000元/人·年(2018年標準)
二等國家助學金:2500元/人·年(2018年標準)
(4)國家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規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5)勤工助學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幫助。
(6)新生入學獎學金
一志愿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征集志愿除外)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新生入學獎學金:
①普通類
高出我校在該省、該專業錄取線40分以上,且為我校在該省該專業錄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數點后4舍5入計算)可獲得額度為3000元的普通類新生入學獎學金。
②國家卓越農林
我校農學專業、園藝專業是國家卓越農林改革試點專業,錄取到該類專業的學生,高于我校在該省該類專業錄取分數線20分以上者均可獲得國家卓越農林獎學金4000元。
③藝術類
遼寧省錄取分數高出我校在該專業錄取線60分以上且為我校在該專業錄取排名前3%的學生,外省錄取分數高出我校在該省、該專業錄取線40分以上且為我校在該省該專業錄取排名前3%的學生,可獲得額度為3000元的藝術類新生入學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