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技大學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青島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10426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嶗山校區: 青島市松嶺路99號 郵政編碼:266061
四方校區: 青島市鄭州路53號 郵政編碼:266042
高密校區: 高密市杏壇西街1號 郵政編碼:261500
濟南校區: 濟南市文化東路80號 郵政編碼:250014
中德校區: 青島市中德生態園內 郵政編碼:266000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有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成立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九條 招生計劃。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夏季高考理科類生源,總計劃數為19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普通理工專業 |
化學 |
10 |
應用物理學 |
10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10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10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10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橡膠工程方向) |
10 |
|
材料物理 |
10 |
|
環境科學 |
10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0 |
|
自動化 |
10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10 |
|
輕化工程 |
10 |
|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
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德合作辦學) |
10 |
復合材料與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
10 |
|
自動化(中法合作辦學) |
10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中韓合作辦學) |
10 |
|
機械工程(中韓合作辦學) |
10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韓合作辦學) |
10 |
|
應用化學(中美合作辦學) |
10 |
注:1、最終招生專業、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最后公布為準。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德合作辦學專業學費4萬/年,在中德校區就讀;其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2.8萬/年。
第十條 報名條件。具有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品德優良,身心健康,高中階段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的社會實踐,并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考試10門科目全為A等;
2.學業水平考試6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a.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山東賽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b.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第十二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按時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進行網上報名。申請人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生成《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并用A4紙直接打印。
2.申請材料: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證明及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等方面經歷及其表現的客觀記錄和相關佐證材料);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登記表;
(5)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親筆撰寫,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本人手寫,代筆和打印無效);
(7)《青島科技大學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所填內容要求本人手寫)。
3.材料裝訂: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郵寄: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郵政特快專遞(不接受其他快遞公司寄送)于2019年5月22日前(以青島科技大學所在地郵戳日期為準)寄至山東省青島市松嶺路99號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32-88957996,郵政編碼:266061,并在信封上寫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所寄材料不予退還,報名材料不全和未按規定時間郵寄者不予受理。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錄取辦法
第十三條 選拔程序
1.初審: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對考生申請書面材料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以及個人陳述情況,專家對書面材料進行評定,同等條件下具有理工科學科特長者優先,最終確定通過初審獲得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2.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方式為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將公示無異議的入圍考生數據庫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四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19年統一高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高考成績不低于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線下20分。
2.在填報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時,入圍考生須在提前批將青島科技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青島科技大學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專業范圍內。
3.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并擇優錄取,單項成績順序依次為: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綜合評價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總分*60%(三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
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5分。
4.學校按照學生綜合評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形成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學校本專科招生網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
5、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語種不限。未被所填報的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不會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十五條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 5月19日23:00前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完成報名;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5月22日截止 (以青島科技大學所在地郵戳日期為準);
3.初審結果查詢:5月30日至5月31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4.學校綜合素質測試:6月16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5.學校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6月24日起(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報考費,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報名費每生30元,面試費每生50元。
第十七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項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 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已經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青島科技大學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青島科技大學將上報相關部門并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其他注意事項請及時關注學校招生網站發布的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信息。
第二十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咨詢電話:
中德合作辦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復合材料與工程)咨詢電話(0532)88959819/88959507;
中美合作辦學(應用化學)咨詢電話(0532)84023927/15266202901
中韓合作辦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咨詢電話(0532)84023546;
中法合作辦學咨詢電話(自動化)(0532)88959929/88959800;
中韓合作辦學(機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咨詢電話(0532)88956166/88959500;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辦公電話:0532-88957996
2、學校網址:www.qust.edu.cn
3、招生網址:zs.qust.edu.cn
4、E-mail: zsb@qust.edu.cn
5、通訊地址:青島市松嶺路99號 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