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_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一)計劃編制原則:
嚴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達的計劃總數執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批次人數,積極支持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實施。保證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預科轉入)、南疆單列計劃的完成。以上計劃數均包含在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內。
(二)計劃使用及調整:
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準。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及生源質量調控。針對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訂單式培養模式,學校有權與各省級招生部門協商增減計劃,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