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培養方式_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自主招生簡章
八、培養方式
(一)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和試點中職學校共同組成教學團隊開展人才培養工作;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等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試點中職學校協辦。教學地點統一為試點中職學校,開展全日制教學。
(二)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高職專業學院試點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學,不得轉專業,不得轉入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其他專業學生或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學生均不能轉入試點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