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推薦及基本條件_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自主招生簡章
三、報考推薦及基本條件
(一)報考推薦
面向符合條件的廣州市中職學校(含中專、職中、技校,省屬駐穗中職學校,下同)應屆畢業生、廣州市戶籍的往屆中職學校畢業生,以及居住在廣州市的符合我省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的外省戶籍中職學校應往屆畢業生,組織開展推薦工作。
1.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推薦;
2.中職學校本市籍往屆畢業生由戶籍所在地區級招生辦公室推薦;
3.符合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的外省戶籍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推薦,往屆生由居住地所在區級招生辦公室推薦。
(二)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了2019年廣東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考生;
2.獲得中職畢業學校或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推薦報考資格;
3.學生中職畢業專業與高職招生專業相關,詳見招生計劃表對口中職專業要求。
已被2019年高職院校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高職院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自主招生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職專業學院的錄取;被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