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共青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招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院名為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院代碼為13430,是教育部批準創建的南昌大學直屬的獨立學院,學院的上級主管部門是江西省教育廳,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院位于江西省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先導示范區共青城市,是南昌大學重點建設發展的校區之一,學院占地面積1041畝,現有在校生10000余人。
第二條 2014年學院面向全國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畢業證書;凡取得學位資格的授予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制定的招生錄取原則,招生錄取工作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專業原則上均可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招生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院原則上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四條 學院各專業的學費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根據專業不同,學費預收11200-13200元/學年;住宿費1200-2000元/學年。
第五條 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學院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普通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基礎課獎學金、雙優獎學金等,同時采取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愛心獎學金、特困獎學金等措施資助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條 學院通訊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50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編:332020 )
咨詢電話:0792—4341913、0791-88305088,
傳 真:0792—4341913、0791-8831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