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9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引導樹立全面發展的育人觀,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濟大學2019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備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二、招生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2019年同濟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的參考設置詳見附件。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三、報名辦法
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進行報名,2019年4月24日14:00報名開始,2019年5月15日17:00報名截止。考生根據系統要求,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考生無需提供),并上傳所有申請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個人陳述等)。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選拔程序
1. 材料審核
對于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并提交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的考生,同濟大學將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確定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審核結果預計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報名系統中公布,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將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 志愿填報
高考出分后,材料審核合格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同濟大學及相應的專業志愿(填報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3. 考核選拔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全投)。入圍校測考生名單將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校測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綜合評價報名系統”中通知。
4. 錄取辦法
(1)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校測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占10%。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共10門,成績的計算方法如下:1)每門科目合格計10分、不合格或無成績計0分;2)總成績為10門科目成績相加。
其中校測環節將認真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未經校測不得錄取。
(2)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高考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高考投檔成績也相同時,再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3)擬錄取名單由同濟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正式予以錄取,并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監督機制
1. 為確保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將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監察部門郵箱:jcc@tongji.edu.cn。
2. 同濟大學考核選拔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選拔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3. 材料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入圍校測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信息公開。
六、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同濟大學將取消該考生今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2. 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填報專業的體檢要求,各專業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 同濟大學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
4.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24日
附件:同濟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專業組 |
科目要求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同濟大學(1) |
物理 |
建筑學 |
五 |
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
四 |
||
城鄉規劃 |
五 |
||
風景園林 |
四 |
||
工業設計 |
四 |
||
土木工程 |
四 |
||
測繪工程 |
四 |
||
交通工程 |
四 |
||
環境工程 |
四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四 |
||
環境科學 |
四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四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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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四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四 |
||
車輛工程(汽車) |
五 |
||
車輛工程 |
四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 |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 |
||
自動化 |
四 |
||
通信工程 |
四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四 |
||
軟件工程 |
四 |
||
機械電子工程 |
四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四 |
||
汽車服務工程 |
四 |
||
地質學 |
四 |
||
地球物理學 |
四 |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四 |
||
工程力學 |
四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四 |
||
統計學 |
四 |
||
應用物理學 |
四 |
||
工程管理 |
四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四 |
||
物流管理 |
四 |
||
會計學 |
四 |
||
行政管理 |
四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 |
||
金融學 |
四 |
||
同濟大學(2) |
不限 |
廣播電視學 |
四 |
廣告學 |
四 |
||
德語 |
四 |
||
英語 |
四 |
||
日語 |
四 |
||
法學 |
四 |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四 |
||
社會學 |
四 |
||
哲學 |
四 |
||
文化產業管理 |
四 |
||
漢語言文學 |
四 |
||
同濟大學(3) |
物理或化學 |
口腔醫學 |
五 |
臨床醫學(拔尖卓越培養) |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