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2019年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院的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萊蕪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2330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萊蕪高新區山財大街1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八條 學院簡介:萊蕪職業技術學院于2000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山東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和校企合作一體化示范校,山東省優質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先后獲得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職教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院、山東省文明單位和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等榮譽稱號。
學院堅持工科為主、多科并舉,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建設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高職院校的辦學定位,堅持人人成才、人人就業的培養目標,逐步形成了校企一體、工學結合的辦學特色、引領產業發展的技術研發特色和有利于學生職業素養全面提升的校園文化特色。
學院現占地1139畝,固定資產7.78億元,儀器設備總值1.3億元,館藏圖書87.98萬冊。在職教職工739人,專任教師53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7人,博士、碩士364人。學院設有8個系,18個研究所;229個校內專業實驗實訓室和280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院建有省級特色專業9個,省級教學團隊7個,國家級和省級精品課程29門。現有招生專業46個,面向13個省(自治區)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1600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單獨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計劃的落實,以及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第十條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高職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院紀委(監察室)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根據考生志愿意向,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狀況,學院辦學目標定位、教學條件等具體情況,制定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單獨招生分專業計劃詳見附表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考試報名
第十三條學院單獨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廳、學院招生網站、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考試成績達到學院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院按照單獨招生計劃1∶1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錄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招生類型、招生條件
已參加2019年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均有資格報名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
第十九條報名和繳費
報名及繳費時間:根據省教育廳規定的時間在學院單獨招生網上進行報名、繳費。
具體時間:以省教育廳公布的時間為準。
繳費標準: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的小語種等招生考試收費等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95號)文件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條考試形式、科目、分值及時間
考試形式采用筆試(語文、數學、英語加技能的綜合試卷)的方式,總分450分。
考試時間:根據省教育廳規定的時間組織考試。
第二十一條錄取規則(普通類、退役士兵類、技術技能類)
根據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專業招生計劃,分別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為平衡學院各專業生源數量,2019年單獨招生在護理、學前教育、校企合作專業和“訂單班”專業(詳見附表)中試行分專業錄取,執行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其他專業按專業大類計劃數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劃定學院分專業、分類別錄取分數線。(校企合作等按專業計劃錄取的,報考人數不低于計劃數的105%,若考試人數少于計劃數,則按照報考人數95%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錄取最低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未被所報志愿專業錄取,愿意服從調劑的,可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春季高考、退役士兵、技術技能類的考生只能在同一專業類別之間調劑錄取,若分數較低的考生在大類專業之間也不能調劑錄取的,則直接退檔。
錄取過程中,不按照專業計劃數錄取的專業(包含技術技能類),根據學院錄取分數線上的考生志愿,分別調整專業之間招生計劃進行錄取,調整錄取人數不超過學院單招總計劃數。
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考生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一律不再參加2019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山東省招生錄取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學院招生網站(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學費標準:理工類專業5000元/學年/生,文史類專業4800元/學年/生;退役士兵類、技術技能類以及校企合作專業收費標準執行省教育廳、財政廳、省物價局審批文件。住宿費:800元/學年/生;書本作業費:900元/學年/生(畢業時多退少補)。
第二十四條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獎助學金:學院執行國家各類獎、助學金評選制度,每年評選發放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各1次。
第二十六條勤工助學: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自愿選擇,同時學院還設有特困生補助金,學生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后,定期向學生發放。
第二十七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綠色通道:由學院領導、學生處、計財處等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綠色通道辦公室,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簽訂緩繳學費協議書,辦理有關入學手續。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我院將按照《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核的通知》要求進行嚴格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萊蕪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萊蕪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并由其承擔相應的賠償。
第三十二條對在考試過程中違紀、作弊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山東省單獨招生考試違規處理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34-62674416268314(兼傳真)
監督電話:0634-6268696,6267637
電子郵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學校網址:http://www.lwvc.edu.cn
郵編:271199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萊蕪高新區山財大街1號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萊蕪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