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19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南華大學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學校由中南工學院與衡陽醫學院合并組建,核工業第六研究所并入,是國家中西部高?;A能力建設工程支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卓越工程師、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單位,是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學校坐落在湖南省衡陽市,現有紅湘和雨母兩個校區。
為做好2019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根據國家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聯招[2019]3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南華大學實際情況,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
考生應按照國家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時間、地點和要求報名。
二、招生名額和專業選擇
2019年南華大學計劃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10名,在本科批次進行錄取,招生專業詳見《南華大學2019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本科招生專業目錄》(附件)。
三、錄取原則
考生須參加教育部聯招辦組織的考試,南華大學將按照規定時間在本科批次進行錄取。考生若達到規定的錄取要求,學校將在教育部劃定的投檔線上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報專業擇優錄取,并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依次分配專業。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并獲得批準。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南華大學將進行入學資格核查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在南華大學2019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本科招生專業中商轉其他專業。
五、收費標準
被錄取的港澳臺地區學生入學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標準一致。
六、其它
1.學生與同專業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同吃住,并按相同標準繳納住宿費。
2.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文件進行管理;
4.如遇上級部門政策變化,以新政策為準。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常勝西路28號南華大學招生處
郵政編碼:421001
電話:+86-734-8282286
傳真:+86-734-8282553
南華大學網址:http://www.usc.edu.cn/
南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w.usc.edu.cn/
郵箱:zs@usc.edu.cn
八、本簡章由南華大學招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南華大學2019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本科招生專業目錄.doc》
南華大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