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優惠政策_上海交通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優惠政策
獲得上海交通大學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上海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具體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其高考成績不低于當地同科類一本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達到以下要求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1)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自主招生人選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分別達到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含20分)。對于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優惠分值。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選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自主招生人選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含)。
注:江蘇自主招生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1A1B。少數特別優秀的考生,優惠分值可適當放寬。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優秀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予以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