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規則_四川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錄取規則
入圍合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四川大學在生源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數點后四舍五入)以內并在生源地相應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時(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20分以上時;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檔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30分以上時)予以錄取到入選專業。
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少數優秀學生,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者(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須達到該省自主招生最低錄取相關控制參考線),予以優先錄取。
備注:
㈠、入圍合格考生須按所在省(區、市)規定的批次和時間填報高考志愿,并僅可填報資格認定的專業;投檔到四川大學后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四川大學在生源地的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錄取名單將于錄取結束后在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官方網站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三級網上公示。
㈡、四川大學在江蘇省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選測等級要求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