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落實中山大學“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標,2019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一條 選拔對象及報名條件
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省級賽區(聯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及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可從中國科協網站http://gs.cyscc.org查詢獲獎者名單)。
第二條 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175名,擬認定候選資格人數不超過175名。
按人文學科類(18名)、理工類(100名)、信息科學類(27名)、醫藥類(30名)等4個學科大類進行自主招生。
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填報1個學科大類,并在選定的學科大類中填報6個專業志愿。
第三條 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冊并登錄,按網上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后掃描上傳申請表,確認報考志愿。
二、報名時間
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4日
三、注意事項
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獲獎證書及證明材料,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的名稱、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第四條 選拔程序
一、初審
我校組織學科專家組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初審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按其填報的學科大類進行考核。具體名單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獲得資格的學生須于5月17日15:00前通過報名平臺確認考試,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
二、考核
(一)分人文學科類、理工類、信息科學類、醫藥類等4個學科大類進行考核,主要考查學生在相關學科大類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同時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組進行,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專家小組進行小組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具體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審合格的學生,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測試科目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體育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項目的考生需在考核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在以下項目選擇其一:
男子:引體向上、50米跑
女子:1分鐘仰臥起坐、50米跑
時間:2019年6月10-11日
地點:中山大學廣州校區南校園(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
三、入選資格學生名單確定和公示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考核成績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人數不超過175人,并可根據報名和考核情況進行減少。具體辦法如下:
(一)體育測試結果將作為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
(二)入選學生將根據其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及我校各學科大類的招生計劃確定自主招生的認定專業或專業類。
(三)考生所填報的學科大類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考核成績在同一學科大類中進行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放棄入選資格處理。
(四)入選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愿需與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保持一致。
第五條 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根據入選資格學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入選專業(類)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線,錄取至已認定的專業(類)。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執行。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線”按省級招辦(考試院)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第六條 監督管理
一、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
二、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三、為保證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學生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學校網站、信函、電話、現場進行舉報。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于2019年1月23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