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阿壩師范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全稱為阿壩師范學院,英文譯名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學校代碼為10646。
第二條 學校地址為四川省汶川縣水磨鎮佛山大道。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本科大學。學校以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阿壩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阿壩師范學院頒發《阿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與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校內監督舉報電話為:學校紀委監審處028-6233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