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實施陽光工程,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3780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漯河市
第十條 辦學特點:學校實行開放性、多元化辦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樹立“三全育人”理念,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積極推進教育供給側改革;在國內外最早探索推行精準醫學教育培養模式,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緊密結合區域醫療衛生行業發展需要,著力深化改革、強化內涵、擴大開放、厚植特色,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科學研究水平、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能力。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凡屬考試、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報名方式、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已取得參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并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不含中職生)。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9年3月19日9時—22日18時。
(二)報名網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pzwb.heao.gov.cn)。
(三)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學校志愿。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19年單獨招生計劃50人,單獨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學費/年 |
計劃 |
醫學影像技術(中外合作)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0 |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按照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
(一)文化素質成績:采用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
(二)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筆試方式考核。
(三)2019年3月31日上午9點到學校領取準考證并參加考試。(漯河市大學路148號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源匯校區二號教學樓北區一樓104房間領取準考證)。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成績計算:文化素質成績(占7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30%)之和即為總成績。
(二)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總分相同的考生,則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物理、生物、化學、政治、歷史、地理會考成績的順序排名),淘汰率不低于5%。
(三)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4月中旬,錄取學生名單在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四)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被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
(五)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在本校不能轉入其他專業。
(六)錄取工作在河南省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校組織錄取。考生被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七)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色弱、色盲,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考生均應參加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的高考體檢,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五章 新生資格復查、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及其他
第十八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考準考證、身份證、單招準考證。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以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條 學校獎貸學金設置。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校提供的困難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一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由于考生和家長輕信非法招生宣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長負責。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漯河市大學路148號
郵 編:462002
咨詢電話:0395-2924139 2124491
電子信箱: lhyzzsc@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lhm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