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19春季招生自主測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社保卡(有照片)、駕駛證、護照、軍人證)和《自主測試憑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考生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區域逗留或者交談。考生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嚴禁在考試現場進行攝影和攝像,以及拍攝考試試題、作品等。
四、考生在候考室憑本人身份證和《自主測試憑證》進行考試編號抽簽,按考試編號依次參加面試。考生不得私自更換、涂改考試編號,不得隨意走動和離開教室。
五、考生由引導員按考試編號依次帶領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應聽從引導員的指示有序參加面試,嚴禁擅自行動和與他人交談。
六、考生抽取面試題目后不得要求更換考題,或重新抽取試題,不得要求延長面試時間、詢問面試結果,以及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七、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八、考試編號是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唯一身份標識,嚴禁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畢業中學等能夠表明個人身份的任何信息。
九、各項目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或考試用品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所有測試項目完成后,考生須交還考試編號牌和登記表,并簽名確認已完成所有測試項目。經審核老師核對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一、考生在考場(或候考室)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傳抄試題、不準將試卷或者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十二、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