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2019年河南工學院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80號)文件精神,河南工學院決定在部分專科專業中實施單獨招生。為確保此項工作規范、公正、科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學校名稱:河南工學院,部標代碼:11329 河南省招生代碼:6214。學校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平原路(東段)699號,郵編453003。
第二條學校是河南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條 單獨招生類別為:普通專科。符合《河南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畢業條件者頒發河南工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單獨招生組織機構
第五條 組織機構
河南工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趙學通
副組長:劉莉莉(常務) 張國臣 樊羈光
成員:文永林 孫睿 孫文琦 成永軍 任之超 何偉 楊秀英 鄭先鋒 姚永剛
領導小組下設紀律監察辦公室、招生錄取辦公室、考務管理辦公室,分別設在校紀委(監察處)、招生就業辦公室、教務處。
紀律監察辦公室主任:成永軍
招生錄取辦公室主任:孫睿
考務管理辦公室主任:姚永剛
第六條紀律監察辦公室對單獨招生工作的全程、全員進行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章招生對象、專業計劃
第七條 招生對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其中,非豫戶籍高中起點的一年制中職生(隨遷子女除外)不得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其資格篩選審核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專業及專業報考要求、計劃
詳細情況見招生簡章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 填報專業志愿及錄取規則
1.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統一在網上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間為2019年3月19日9時至22日18時。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考生可以在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請考生按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志愿填報。
2.河南工學院單獨招生考試不設加分項,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核、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的總和,按照“分數優先”的專業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第十條 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核由文化基礎知識考核、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面試兩部分組成。考核地點設在河南工學院(新鄉市平原路(東段)699號)。
一、文化課考核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各類考生采用同一試卷。
1.考試內容:語文、數學。
2.考試方式:180分鐘閉卷筆試。
3.試卷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
二、職業潛質綜合素質面試
1.考試方式:面試。
2.分值:150分。
三、考試日程安排
時間 | 考試內容 | |
2019年 3月31日 | 08:30-11:30 | 語文、數學 |
14:00-18:00 | 職業潛質綜合素質面試 |
第十一條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并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者。
凡符合免試錄取的考生,須在3月5日前,將相關申請及材料交予河南工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材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審批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者證書原件),并簽署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河南工學院匯總后經省教育廳復審通過后,擬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河南工學院經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頒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 凡被單獨考試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轉學、轉專業按照河南工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
第十三條 凡參加河南工學院2019年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均應參加省招辦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現場信息確認以及高考體檢,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五章培養費用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發改委規定標準收取下列費用(如政府對高校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學校按新標準統一執行):
(一)學費:
理工類專業3600元/生/年;文史類專業3300元/生/年;
(二)住宿費:800元/生/年。
第十五條 學校按國家規定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協助學生辦理助學貸款。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新生進行政治、文化、身體等方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新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河南工學院招生咨詢網址:http://http://zs.hait.edu.cn/;電子郵件:hngxy6214@163.com。咨詢電話:0373-3691234;傳真:0373-3691071;單獨招生監察電話:0373-3691063。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河南工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