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性質、地址
(一)學校名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三)學校代碼:13772(全國代碼)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五)學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楓亭蔡襄北街1999號(郵編:351254)
二、學校概況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福建省高校就業工作評估優秀院校、福建省文明學校、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基地、福建省高校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基地、福建省高校石化產業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學院現設有29個專業,涵蓋裝備制造、生物與化工、電子信息、文化藝術、資源環境與安全、醫藥衛生、土木建筑、財經商貿、能源動力與材料、交通運輸等10個專業大類,形成了以工科為主,工藝、工商和醫學多科協調發展的專業結構。近三年來,學院陸續承辦了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全國機械行業職業院校大賽等大型綜合賽事,參加國家級、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共取得了國家級三等獎以上3項、省級一等獎7項、二等獎20項和三等獎27項,尤其是在2016年的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當中名列全省第9名。學院與省內外800多家央企、大型外企、民企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畢業生以“敬業精神好、綜合素質高、動手能力強、上崗適應快”倍受用人單位青睞。
三、分省分專業計劃及學制
(一)分省分專業計劃:我院2018年省內專科招生計劃均以福建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及其他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及辦法按學校研究決定。
(二)學制:三年
四、錄取規則
(一)學院參加高職高專批次的錄取,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考試院的組織、監督下進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二)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三)對進檔考生原則上按考生考分高低、綜合素質給予錄取專業。投檔分相同的,按先同等優先、再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以此確定出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四)常規志愿錄取結束后,學院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及追加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并實施第一次征求志愿錄取;如仍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進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時,所有未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志愿。
五、學費標準
學院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規定,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費,具體分專業學費可登陸我院招生網站查詢;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六、監督措施、申訴和申訴辦法
(一)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我院招生工作。書記、院長任組長,下設招生辦公室。
(二)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
(三)學院招生工作在院紀委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四)申訴電話:0594-7658066 7659335
七、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一)由有關省級招生部門統一公布。
(二)我院在招生結束后,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
八、入學及畢業
(一)新生憑我院寄發的錄取通知書和高考準考證報到入學,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健康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二)我院積極采取獎、助、補、緩、貸等措施幫助特困生學習,詳見招生簡章或瀏覽學院網頁。
(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通過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學生還可獲得相應專業及等級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九、聯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資訊,可登錄我院網站查詢,或撥打我院招生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94-8166999(兼傳真) 7655016
咨詢Q Q: 2393308361 2874926621
微信名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微信公眾號:fjptmzw1
學院網址:http://www.fjmzw.com/
電子郵箱 :mzwzsb@163.com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