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浙江省教育發展規劃綱要》、《浙江省深化高校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及《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提前招生暫行規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辦、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也是國內第一所以旅游與健康命名、培養旅游與健康融合型人才的高職院校(學校國標代碼:16408;浙江省招生代碼:0232)。2016年10月,美國波音公司首個亞太完工和交付中心落戶舟山,2017年1月波音員工培訓中心落戶學院并于2018年3月投入使用。
第三章 招生規模與報考條件
一、招生規模1.招生專業:空中乘務、酒店管理專業。
2.招生計劃:本院2019年提前招生總計劃為120名。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計劃數 | 學制 | 學費(元/學年) |
空中乘務 | 普高招生考生 | 80人 | 3年 | 6900 |
酒店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40人 | 3年 | 6000 |
二、報考條件
1. 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對象為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已撤消違紀處分的考生允許報考)。
3.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只參加該專業的綜合測評。考生根據各專業限定的招生對象進行報考。
4.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凈身高163-175cm,男性凈身高174-185cm,五官端正,膚色正常,體態勻稱;
(2)矯正視力4.8以上;
(3)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
(4)聽力不低于5米,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
(5)無紋身,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深蹲無障礙;
(6)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
(7)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5.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凈身高156-174cm,男性凈身高168-184 cm,五官端正,膚色正常,體態勻稱;
(2)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
(3)聽力不低于3米,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
(4)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深蹲無障礙;
(5)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
(6)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6. 本次招生對選考科目不做要求。
7. 外省轉入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必須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
第四章 招生程序與計分方法
一、招生程序(一)考生申請報名
提前招生報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本院提前招生申請條件的申請者須在2019年4月2日前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或本院招生信息網(http://zs.zsthc.com)進行網絡報名。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院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已網絡報名而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提前招生考試費140元/人,初審通過后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支付寶繳費,繳費時間為2019年4月5-7日,未繳費者報名無效。
(二)現場資格確認
本院根據申請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為2019年4月11日(8:30—19:30),地址為:舟山市普陀區朱家尖街道學院路99號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生辦。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報名表(經高中學校蓋章);
2.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加蓋高中學校公章的體檢表復印件或《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結論反饋單》1份;
4.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各1份;
5.提前招生報名資料及報名費不退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表》和身份證原件現場退還。
(三)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形式。
(四)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學院按“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二、計分方法
1.考生成績合成
總成績(滿分200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計算而成,分數保留至小數點兩位。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本院空中乘務、酒店管理專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兩門自選科目(歷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中選擇成績最優的兩門),各科等第換算成分數如下表所示:
學業水平測試等第 | A | B | C | D | E |
換算分值 | 20 | 18 | 16 | 13 | 2 |
(1)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學院招生信息網通知。
(2)內容及方式:
(3)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再計算總成績。
(4)綜合測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第五章 錄取規則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考、學院綜合測評、雙向互動選擇”的辦法。二、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
三、學院確認考生報考資格后,按考生高中學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和兩門最優自選科目換算成績的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生計劃800%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若某專業報考人數未達到專業招生計劃的800%,則該專業符合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入圍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在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和兩門最優自選科目換算成績總分最低分同分但名次不相同的情況,考生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順序按招生計劃800%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按上述規則確定的各科考生參加綜合測試最低分同分同名次的情況,則同分同名次的考生都允許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五、招生計劃數多于或等于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人數的情況,則按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80%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遞補備錄考生。
六、以考生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和兩門最優自選科目換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按招生計劃1:5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備錄(含順序號)考生的名單。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備錄考生數少于5倍計劃數時,以符合要求的實際考生數進行備錄。
七、在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照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和兩門最優自選科目換算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按“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高中學考語文、數學、外語和兩門最優自選科目換算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最低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序。上述情形又相同時,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者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優先。
5月7日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和備錄。
八、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是否選擇本院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九、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學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十、已被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
十一、錄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十二、學生在學院學習期間,學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六章 實施進程安排
一、2018年12月17日前完成方案報批工作,2019年3月1日前對外發布招生章程。二、2019年3月1日至4月2日,考生網上報名。
三、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網上繳費。
四、2019年4月9日,公布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五、4月11日,現場確認,發放準考證。
六、4月12日,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七、5月7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考生名單。
八、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九、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一、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二、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三、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四、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并通知考生登陸服務平臺進行選擇確認。
十五、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十六、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七、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七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為順利完成提前招生工作并確保質量,整個選拔實施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二、所有參加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均需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三、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五、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他
一、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二、學院建立和完善了由“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資助、困難結對、困難基金”以及“綠色通道”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幫困助學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三、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生辦(舟山市普陀區朱家尖街道學院路99號 )
郵編:316111
聯系電話:(0580)6660000 3660934 傳真:(0580)6660000
招生網址:http://zs.zsthc.com
E-mail: zslyxyzs@163.com
四、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