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2019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2019年專升本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 學校代碼:13383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萊蕪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財大街5號 郵編:271199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學校批準成立的時間:2005年
第八條 學校基本情況:
★辦學條件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是于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學校規劃占地800畝(含50畝水面);建筑面積13.1萬平方米。校區功能完備,擁有完善的現代化圖書館、體育館、實驗樓、辦公樓、教學樓、大學生創業中心、標準化學生公寓,可以充分滿足教學的需要。
★師資力量
學校擁有一支以燕山學院自有師資為主體、山東財經大學教師兼任的高水平師資隊伍,教師職稱結構、年齡結構合理,現有專任教師397人,全部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200人。
★專業設置
學校依托山東財經大學的優勢學科,專業設置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設置了金融系、國際經貿系、會計系、工商管理系、信息科學與技術等5個系,下設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大數據、軟件工程)12個本科專業。2019年專升本招生專業為會計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等四個專業。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普通本科、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以及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2019年專升本各專業均面向山東省招生。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專科學習期間受過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3.身體健康;
4.專科階段必須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三條 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9年專升本招生計劃為600人,其中會計學專業計劃招生200人,金融學專業計劃招生100人,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計劃招生150人,市場營銷專業計劃招生150人。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建立過程性考核與專升本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由考生畢業學校提供考生的過程性考核結果,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依據專升本考試分專業成績,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為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學費標準為會計學、金融學專業19000元/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學專業17000元/年;住宿費1400元/年。如國家及省政策有所變動,最終以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為準。
第十八條 復查
在學生報到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由學校負責清退,并負責善后事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一年按10個月計算。
第二十條 獎貸學金及貧困生資助
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學校還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等一系列資助政策,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本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山東財經大學燕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89707258
學校網址:http://ys.sdufe.edu.cn
郵 箱:scdyszs@163.com
通信地址:萊蕪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財大街5號
郵 編:2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