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聯考舞蹈類專業考試須知
聯考舞蹈類專業考試須知
1.考生須按本人《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持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候考并參加考試。筆試開考后即不再允許考生入場,非筆試測試三次點名未到者視為放棄測試資格,測試開始后不再允許入場。
2.考試過程中評委有權要求考生從作品的某處開始或結束。何時停止測試由考場評委視情形而定,被叫停不影響評分。
3.考生進入封閉考試區域前,統一接受檢查,除參考證件、測試所需伴奏U盤、服裝外,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發現攜帶、使用上述違禁物品者,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者,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因自身原因中斷或失誤,不得重考。
5.缺考及考試違規者一律不予補考和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