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理工大學2019年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的有關要求,結合青島理工大學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理工大學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條 青島理工大學專升本招生工作遵循國家、山東省招生政策,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專業要求,編制和調整招生計劃。
第四條 青島理工大學專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青島理工大學 學校代碼:10429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學歷證書
1.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理工大學
2.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相應學業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青島理工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內容填寫“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八條辦學地點
青島理工大學臨沂校區:臨沂市費縣經濟開發區東外環路1號,郵編:273400
第九條學校概況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學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創建的“山東省青島建筑工程學校”。1953年6月由山東省劃歸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領導。1960年6月升格為“山東冶金學院”,開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學校隸屬關系幾經更迭,辦學層次幾起幾落。1978年更名為“山東冶金工業學院”,恢復本科招生,隸屬冶金工業部。1985年9月更名為“青島建筑工程學院”。199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8年11月劃轉山東省領導,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管理體制。2004年5月更名為“青島理工大學”。2005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建校以來,學校構筑起本專科、碩士、博士人才培養體系,為社會培養了16萬多名科學工程技術和管理方面的高級人才。
學校現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市北校區地處青島市區,黃島校區位于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沂校區位于沂蒙革命老區費縣。占地面積約216.55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00.34余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約219.73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9多億元。
學校現有教職工2378人,其中專任教師1437人。師資隊伍中具有博士學位的510人,具有碩士學位的755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96人,副高級414人;博士生導師47人,碩士生導師477人。現有“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創新引智基地(國家“111計劃”)。特聘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外籍俄羅斯聯邦科學院院士1人。現有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3人;泰山學者優勢特色學科領軍人才1人,泰山學者11人,山東省高等學校首席專家6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2人,山東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青島市創新領軍人才4人;擁有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1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7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山東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學團隊1個。
學校設有13個教學院部。擁有60個本科專業,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2個二級學科碩士點、6個類別碩士專業學位、1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0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土木工程評為山東省一流學科;擁有冶金爐渣高效資源化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鎮污水處理與資源化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青島)、工業流體節能與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39個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有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創新引智基地、山東省高校藍色經濟區工程建設與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快速制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島示范中心、北京大學-青島理工大學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與城市治理協同創新基地、海爾-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發基地、山東省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專科生30428人,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1840人。
第十條臨沂校區概況
臨沂校區作為青島理工大學的校區之一, 2006年經山東省教育廳魯教計字〔2006〕11號文件批準設立。校區占地700畝,建筑面積15.46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3751萬元;圖書館藏書32萬冊,電子圖書和網絡數據資源量約7172GB,全部共享青島理工大學圖書館。
學校選派管理骨干長期駐守,并于每學期選派由博士、教授、教學名師等組成的“駐教隊伍”。臨沂校區現有教職員工341人,其中臨沂市編制教職工252人,學校派駐和外聘教職工89人,專任教師179人。專任教師中教授17人,副教授19人,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12人;獲得全國優秀教師、省級優秀教師、省教學名師、寶鋼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教師13人,特聘學者、專家、教授30人。
臨沂校區同中建十局、天元建設集團、海爾集團等100余家大中型企業簽訂就業創業實踐基地合作協議。截至2018年,已有20042名畢業生圓滿完成學業離校,就業率達96%以上,部分專業供不應求。自2017年起,設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計劃,考研率逐年上升,考研率年均達15%以上。
第三章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
1.我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含高職院校)應屆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學歷,且具有山東省轄區戶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的退役士兵);
3.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2019年轉段學生。
第十二條報考條件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青島理工大學設立招生與就業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青島理工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與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青島理工大學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五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六條招生錄取嚴格按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29號)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升本成績和學生在校期間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對過程性考核不合格的進檔考生不予錄取,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10個,計劃招生525人:工程管理35人、工程造價35人、會計學35人、市場營銷35人、電子商務35人、英語35人、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70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70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35人、土木工程140人。
具體情況可至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或青島理工大學招生網進行查詢。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通過山東省教育廳網站等規定途徑公布。
第十九條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以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信息為準。
第二十條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一條體檢要求:執行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二條學校執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的政策規定。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獎貸措施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
1.學費: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專升本學生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2.住宿費:依據《山東省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辦法》(魯價費發〔2011〕64號),根據宿舍配備條件收取住宿費用600—8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四條獎助措施
1.在校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政府設立的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每年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按等級發放獎學金,最高標準為8000元/生/學年。
2.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政策按《山東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對象貸款資格審核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按照上級規定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具備入學資格標準和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
通信地址:青島市撫順路11號青島理工大學紀委監察室,郵政編碼:266033,電話:(0532)85071099。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39)5797333,(0532)85071039
2.E-mail: zsjyb@qut.edu.cn
3.學校校園網:http://www.qut.edu.cn
4.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qut.edu.cn
5.臨沂校區招生信息網:http://zjb.feix.qut.edu.cn/
6.通訊地址:
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招生辦公室,郵編:266033
臨沂市費縣經濟開發區東外環1號招生就業科,
郵編:273400。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