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15省外專業考試成績復查程序及規定
省外專業成績在我院網站公布后,如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按下列規定申請對成績進行復查:
一、復查程序及規定
1.考生申請復查成績時,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在申請中注明身份證號、姓名、考生號、所查考試科目及聯系電話,并附《居民身份證》、《報考證》(《表》或《專業考試準考證》)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發送傳真至學院招辦(0816-6357996),招辦簽署意見后交至學院紀檢部門,學院紀檢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專人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招辦,再由招辦通知考生本人。
2.經核查確有問題的,由經辦人員寫出復查報告,由學院招辦確認后予以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此項工作限三天內完成)
二、復查范圍
考生只限在接到分數通知后,復核成績是否存在漏評、漏閱、登分錯,不重新評卷。不涉及評分標準寬嚴程度的掌握。考生不得查閱答卷。按照規定,復核結果只提供所復核專業的總分。
三、復查時間
公布成績一周內可以接受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內容所有解釋權歸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就業部招生辦公室。
省外藝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姓名 |
省份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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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號 |
所查考試專業、科目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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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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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辦經辦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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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辦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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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紀檢部門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