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學生轉專業、雙學位、大類分流的規定
一、青島大學學生轉專業規定
1、轉專業工作堅持宏觀調控、雙向選擇、公平公正的原則。
2、凡青島大學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級本科生,符合擬轉入專業對轉專業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等要求者,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3、師范類、中外合作、校企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可轉入相同辦學模式的專業;春季高考學生可在相同招生類別和相同專業類內調整;公費師范生可在師范免費教育范圍內進行專業調整。有志從教且成績無補考記錄的非公費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學校核定的此類專業計劃內可提出申請,經學校和定向就業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轉為公費師范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國家或省相關政策、招生章程及協議規定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學習的(包括: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定向就業等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
(2)與接收專業要求不符的;
(3)在校期間受過處分的;
(4)處于休學或其他保留學籍情況期間的;
(5)入學未滿一學期的或處于三年級(含)以上的;
(6)轉過專業的;
(7)應予退學的;
(8)其他不適合轉專業的。
二、青島大學雙學位、輔修專業規定
輔修專業是指學生修讀主修專業同時,修讀與主修專業不同專業類的專業。雙學位是指學生修讀主修專業同時,修讀與主修專業不同學科門類的專業所獲得的學位。
考試課程無補考記錄的學生可以申請修讀雙學位、輔修專業。每人限報一個專業,二年級開始修讀。學生在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資格的前提下,修滿輔修專業規定的學分,學校頒發輔修證書(非學歷證書)。學生在獲得主修專業學位的前提下,符合雙學位授予條件,可申請雙學位。
修讀雙學位和輔修第二專業的學生,其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資格的時間應與獲得雙學位或輔修專業證書的時間一致。
三、青島大學彈性修業年限制規定
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的非醫學類專業可在三至八年內完成學業,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的醫學類專業可在四至八年內完成學業,基本修業年限為五年的醫學類專業可在五至十年內完成學業,基本修業年限為二年的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轉段本科專業可在二至四年內完成學業。
四、大類招生錄取的學生專業分流基本原則
學校實施大類招生培養的專業,第一學年按專業大類培養。通過專業分流,自第二學年起學生進入相應專業繼續學習。
1、個人志愿優先原則。學院(部)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和專業教學資源實際情況調控專業規模,學生按照個人志愿優先的原則選擇專業。
2、類內分流原則。學生專業分流在大類內各專業間進行,不得跨大類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