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交通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創辦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現有南岸校區、雙福校區兩個教學區。
1.學校全稱:重慶交通大學(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2.國標代碼:10618
3.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4.辦學性質:公辦
5.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6.辦學地址:
南岸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郵政編碼:400074
雙福校區:重慶市雙福新區福星大道1號,郵政編碼:402247
7.就讀地點:2018年普通本科各專業新生在雙福校區就讀。
8.基本辦學條件:
學校教學條件好、實力強。學校占地面積29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74萬多平方米;圖書館擁有外文數據庫30多個、年訂報刊2400余種、紙質圖書210余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逾3.2億元。學校現有3個國家級科研平臺,1個國際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省部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1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社科基地),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90余個省部級及以上本科教學質量工程項目。
學校學科專業覆蓋面廣。現有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7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2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0個工程碩士培養領域,62個普通本科專業,具有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7萬余人。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2000余人,專任教師1400余人,博士生導師近50人,碩士生導師670余人,高級職稱教師近700人。擁有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交通運輸部“十百千人才工程”、重慶市“巴渝學者”等國家和省部級人才120余人次。聘有兩院院士、知名企業家、工程大師等150余位特聘或兼職教授。
學校人才培養質量高。積極推行主輔修制度,大力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及“2+2”國際合作辦學項目等國際化人才培養計劃,與企業聯合開辦有“茅以升班”“海外項目班”“通用班”“長安班”“PPP項目管理班”等人才培養定制項目,在500多家大型企事業單位建立有學生實習、實踐、實訓基地。學生綜合素質高,應用能力強。近三年,學校在各級各類學科競賽中獲得全國特等獎9項、全國一等獎70多項,多次榮獲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一等獎、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一等獎、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一等獎、全國大學生水利創新設計大賽特等獎、全國海洋航行器設計與制作大賽特等獎、大學生“挑戰杯”全國金獎、21世紀中英創業計劃大賽倫敦總決賽季軍等獎勵。
第三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校紀檢監察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校友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具體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重慶交通大學預留本科招生計劃60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七條 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共計60個,其中37個普通本科專業按15個大類進行招生,大類招生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 招生大類 | 大類所含專業 |
1 | 土木類 | 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2 | 水利類 | 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3 | 交通運輸類 | 交通運輸、交通工程、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 |
4 | 機械類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 |
5 | 建筑類 | 建筑學、風景園林、城鄉規劃 |
6 | 電子信息類 | 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 |
7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工程管理、工程造價、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8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 |
9 | 數學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10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翻譯 |
11 | 設計學類 |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
12 | 地理科學類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 |
13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 |
14 | 材料類 | 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 |
15 | 新聞傳播學類 | 廣播電視學、廣告學 |
各省(市、區)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建設,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九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區),重慶交通大學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第十條 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區),重慶交通大學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對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區),重慶交通大學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重慶交通大學對考生的專業錄取,總體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理工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文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行調劑至該省(市、區)招生計劃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對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區),重慶交通大學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重慶交通大學對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采用相關省市專業聯考成績;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在進檔考生中,重慶交通大學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為: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40%+專業成績×60%;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比較考生的專業聯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聯考成績總分相同,則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語文+外語”成績總分相同,則比較考生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三條 對非第一院校志愿、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重慶交通大學認可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議女生謹慎填報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
第十六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4或以上。
第十七條 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在重慶市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及綜合素質的要求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在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相關科目成績相同時,重慶交通大學將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情況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的專業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在江蘇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B(選測科目)4C(必測科目)1合格(技術科目)。進檔后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后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專業的選測科目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重慶交通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選測科目為準。
第二十條 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在上海高考錄取專業選考科目組要求如下:1.計算機類:物理或化學或生命科學;2.工商管理類:政治或歷史或地理。
第二十一條 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在浙江高考錄取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如下:1.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理或地理或技術;2.其余專業均為物理或化學。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學校將及時公開新生復查期間的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情況。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重慶交通大學普通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即:學年學費按專業學費(各專業標準不同)和學分學費(80元/學分)兩部分計收,應交學費=專業學費+學分學費(所修學分×80元)。
第二十四條 學費收繳采用學年初預收,學年終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即在第一學年開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在學年結束時,學校計算出每生的專業學費和實際修讀的學分學費總額,然后根據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應收學費總額如大于預收學費額的,差額部分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一并收取;總額未達到預收學費額的,差額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予以抵扣,畢業時一并結算。
第二十五條 普通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4625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專業不同);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11500元/人·年,學年結束時,根據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
雙福校區住宿費標準:1000 元/人·年。
南岸校區住宿費標準: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重慶市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規定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 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六條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重慶交通大學還設置了明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質量獎、專項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詳情請登錄:http://www.cqjtu.edu.cn查詢。
第二十七條 重慶交通大學已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入學時,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先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多家企業、社會團體和校友個人在重慶交通大學設立了幾十項獎助學金,共同幫助重慶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招生聯絡及查詢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信息可通過以下五種途徑咨詢:
1.重慶交通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cqjtu.edu.cn);
2.咨詢熱線: 023-62652498;
3.電子郵件:zsk@cqjtu.edu.cn;
4.官方微信:重慶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5.招生APP:下載地址http://zsjy.cqjtu.edu.cn。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微信平臺、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處及各級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3-62789036。
第三十一條 重慶交通大學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重慶交通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