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8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與多所世界一流大學合作開展“一對多”本科教育國際化辦學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選拔機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浙江大學2018年在上海市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身心健康、專業意向明確并具有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浙江大學2018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招生10人,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選考科目要求 | 計劃 | 學院名稱 |
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 物理 | 7 | 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機械工程 | |||
土木工程 | |||
生物醫學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3 | 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 |
生物信息學 |
注1:電子與計算機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土木工程4個專業共用7個招生計劃,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2個專業共用3個招生計劃。
注2:經綜合評價錄取的上述專業學生入學后進入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三、志愿填報與選拔程序
1.志愿填報:高考出分后,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浙江大學院校志愿及專業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2.面試:
1)面試名單確定:依據高考投檔成績排位從高到低排序及第一專業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為準),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入圍浙江大學綜合評價招生面試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同專業考生都予以投檔)。
2)面試形式:面試以學院為單位組成工科和生物醫學兩個面試類別,面試采用多對多的形式,重點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專業意向、跨文化交流能力、創新素質及綜合素養。
3.面試相關事宜安排: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面試結果將在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并報上海考試院備案。
四、錄取辦法
1.高考投檔成績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線”。
2.按考生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及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高校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占10%。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60÷660+高校面試成績(滿分100分)×30%+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10%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如下10門科目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科技,每門科目合格計10分,不合格或無成績計0分。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上海市將統一向浙江大學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投檔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排序錄取。
4.預錄取名單由浙江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正式予以錄取。
五、其他
1.本次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2.按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進校后按學校相關規定允許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互轉專業,但不能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互轉。
3.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紀檢部門)
電子信箱:zsc@zju.edu.cn
浙大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