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大學2018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根據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具體部署,上海財經大學決定2018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財經大學2018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外公布為準。
三、選拔模式與申請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登錄教育部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請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注冊賬號,選擇“綜合評價”招生類型,并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需在系統中撰寫個人申請報告(包括自身成長經歷體會、特長、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打印并簽署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由所在中學審核,加蓋校級公章,并進行公示后上傳。
注:報名階段考生無需填報專業志愿。考生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后無需寄送書面材料至上海財經大學。
2.初審
對于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上海財經大學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相關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在初審中參考。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于5月下旬在報名系統中公布,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審核結果等信息。
3.志愿填報
通過初審的考生正常參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在高考綜合評價批次院校志愿中填報上海財經大學,并填寫專業志愿。
4.校測
上海財經大學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填報志愿考生名單中,根據考生的高考志愿與高考投檔成績,按照招生計劃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確定校測入圍名單。校測采取面試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進行,面試中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具體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初步為6月28日)、地點將在教育部報名系統及上海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zs.sufe.edu.cn)中通知。
四、錄取辦法
1.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并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排序確定綜合評價擬錄取人選及專業。專業(類)錄取時按照221的級差錄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減2分與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錄取,第四志愿減1分與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總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占10%。(折算細則詳見文后)
3.擬錄取公示名單由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上海財經大學將予以錄取。
4.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綜合評價先于其他批次錄取,一經上海財經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即被正式錄取,請慎重填報專業志愿以及確定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具體投檔、錄取規則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為準。
五、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上海財經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咨詢
電話:021-65904372,021-65901267
郵箱:zb@mail.shufe.edu.cn
網址:zs.shufe.edu.cn
七、組織與監督
1、上海財經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學校建立并完善監督機制,監督舉報渠道對社會公開。上海財經大學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校測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杜絕暗箱操作;考生初審合格名單、校測入圍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財經大學監察處監督。
監督電話:021-65903870
郵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4月20日
附件一:綜合成績折算規則
1、將“高考投檔成績”、“校測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成績”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投檔成績/上海市2018年高考總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測成績=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00;
③折算后的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合格科目數量*10;
上海財經大學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向上海財經大學提供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科技10科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進行折算(語文、數學、外語可使用高考成績代替合格考),單科合格計為10分,無成績或不合格不計分,滿分100分。
2、綜合成績滿分為1000,折算如下:
綜合成績=6*折算后的高考投檔成績+3*折算后的校測成績+1*折算后的高中學業水平成績
附件二:上海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組別 | 科目要求 | 專業類名稱 | 其他要求 |
組別一 | 物理 | 保險學(保險精算) | 無 |
工學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理學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統計學類 | |||
經濟學類*(數量經濟) | 限英語考生,且口語達到B級及以上 | ||
組別二 | 不限 | 會計學 | 無 |
財務管理 | |||
金融學 | |||
工商管理類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經濟學 | |||
法學類 | |||
財政學類 | |||
投資學 | |||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
公共管理類 | |||
新聞學 | |||
社會學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
電子商務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數學類 | |||
商務英語 | 限英語考生,且口語達到B級及以上 | ||
工商管理類*(ACCA) | |||
金融學類*(銀行與國際金融) |
注:最終招生專業計劃人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