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應用技術大學2018年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評定辦法
為鼓勵更多優秀學生報考上海應用技術大學,提高學校生源質量,特制定《上海應用技術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評獎條件:
1、參加秋季高考錄取的新生。
2、第一志愿報考上海應用技術大學錄取的新生(不含征集志愿)。
3、新生學籍復查合格。
4、無違紀違規記錄。
二、評獎范圍
1、高考文化總分(不含附加分)超過報考省市一本線(自招線)的優秀新生,擇優評定。
2、綜合改革省市(上海和浙江)的新生單獨評定,依據高考文化總分(不含附加分)并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評定。
3、藝術類新生單獨評定,按合成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高考文化總分(不含附加分)/高考文化滿分)х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評定。
三、評獎等級及金額
一等獎10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2000元/人
四、評獎人數
在符合評獎條件的新生范圍中,由學校按一定比例確定獲獎總人數和等級,并按該比例確定各省市二、三等獎獲獎人數、等級和名單;綜合改革省市(浙江和上海)獲獎等級、人數根據錄取情況另行確定;藝術類設立獲獎名額5名。以上獲獎等級新生均無須自行申報。
五、一等獎評選
一等獎為特別優秀的學生,須獲得上海應用技術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二等獎資格,且高中期間獲得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獎(含榮譽稱號)或高考文化總分(不含附加分)特別突出。
一等獎由符合條件的學生自行申報,招生領導小組進行評審,名額根據申報情況確定。
六、評獎程序和發放
由招生辦公室和學生處根據各省市新生錄取情況提出評獎原則和方案,經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校長辦公會審核通過,公示一周。
根據教育部41號令,學校將在學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予以發放。復查不合格或放棄入學資格及學籍的學生,則取消其所獲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
七、本辦法自2018年開始實施,解釋權歸招生辦公室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