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文藝特長生考試辦法及考核標準
一、測試時間
2018年4月13日
二、測試地點
公共藝術多功能廳
三、測試內容
根據學院2018年單獨招生章程的規定進行相關測試。
1、器樂類:
① 自選作品展示,演奏自選曲目一個(5分鐘以內),不允許使用伴奏。
② 加試作品展示,視奏加試。
③ 評委問答。
④ 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請考生自帶。
2、非器樂類:
① 自選作品展示,
聲樂,演唱自選歌曲,可使用伴奏音樂,不允許使用現場伴奏。
舞蹈,展示自選作品一個(5分鐘以內),允許使用伴奏音樂。
播音主持,朗誦自選內容(5分鐘以內),不允許使用伴奏音樂。
② 加試作品展示
聲樂,視唱加試。
舞蹈,即興舞蹈加試。
播音主持,根據給定情景,即興主持加試。
③ 評委問答。
④ 伴奏音樂、服裝請考生自備,其中音樂形式光盤和U盤均可。
四、測試流程
1、考生準時到校,并在規定的教室候考;
2、按規定的順序,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場加試;
3、語言表達測試(普通話,2分鐘內):自我介紹;
4、特長展示(自選作品和加試作品,8分鐘內):根據專項進行;
5、評委問答。
五、評分標準及成績處理
1、評委根據《藝術特長生加試評分表》(見附件一)進行評分,采取評委現場打分、計分的辦法。
2、本次藝術特長生測試總分100分,其中儀表儀容10分,語言表達10分,特長展示40分,加試展示20分,評委問答20分。
3、加試成績由學院根據規定時間統一通知考生。
六、違紀處理
1、對無視考場紀律、違紀舞弊的考生,取消其加試資格,加試成績無效,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對違反加試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參加加試工作的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
人文藝術學院公共藝術中心
2018年4月10日
附件一:
藝術特長生加試評分表
考生序號:
序號 | 評分項目 | 分值 | 實得分 | 備注 |
1 | 儀表儀容 (儀表端莊,著裝得體;動作優雅;走姿、站姿、坐姿規范雅致;無不良動作習慣。) | 10 | ||
2 | 語言表達 (語言準確,表達清晰、流暢。) | 10 | ||
3 | 特長展示 (展示作品內容積極健康,表現完整,具有一定難度和表現力。) | 40 | ||
4 | 加試展示 (加試作品連貫、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現力。) | 20 | ||
5 | 評委問答 (答題針對性強,思維敏捷,有邏輯性。) | 20 | ||
總分 | ||||
評委 簽字 | 2018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