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省外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專業分以100分滿分計,具體折算方法為:
浙江省: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
非浙江省:綜合分=文化分×40%+校考專業分×7.5×60%。
2.音樂類專業的錄取: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專業分以100分滿分計,具體折算方法為:
浙江省: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
非浙江省:綜合分=文化分×35%+校考專業分×7.5×40%+省考專業分×7.5×25%(省考專業分以滿分100分計,江蘇省音樂表演(舞蹈)專業分全部使用校考成績)。
3.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60分,如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英語單科成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