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方案
根據《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為綜合素質測試的領導機構,學校提前招生工作辦公室為綜合素質測試組織和協調機構。各專業成立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人員由專業所在的二級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二級學院院長任組長,組成人員名單需在3月20日前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各專業根據測試工作的需要組建考評組,考評組一般由5位及以上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考評組專家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從專家庫中抽取。有直系親屬參加提前招生測試的不得擔任考評組成員。
(1)建立專家庫。按照不低于考評組人數200%的比例組建專家庫,學校和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領導小組分別推薦和選定專家,原則上校內的專家不超過70%,人文、校外專家應不少于30%,專家名單須在專家人員確定后密封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已上報的專家不得更換。密封的名單在綜合素質測試開始前不得啟封。
(2)入選專家的基本條件: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和判斷能力;具有較強的與測試項目相關的知識面和知識結構;一般應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在綜合素質測試當日,抽簽決定參加考評的專家及其考評組組別,未被選入的專家作為候補。
(4)考評專家組人員一經確定,在完成所有考生的測試前,原則上不得更換,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的,需報經學校提前招生領導小組批準。更換的專家類別必須相同,被替換者必須詳細向替換者交代個人評分尺度。
3.學校紀檢監察室為綜合素質測試的校內監督機構。
二、測試時間與地點
1.測試時間:2018年4月14日(周六),具體考試時間詳見考前公告或準考證。
2.測試地點: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
三、測試形式與內容
由各專業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工作小組負責試題庫的建設工作,題庫需在4月10日前報學校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綜合素質測試的題庫應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內容:專業素質、專業技能、專業興趣、動手能力等。
(一)各專業測試形式與內容
序號 |
專業名稱 |
測試形式與分值 |
測試內容 |
1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筆試(綜合卷180分) |
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考試大綱要求。語文90分,數學90分。 |
2 |
動漫設計(中新合作) |
筆試(綜合卷180分) |
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考試大綱要求。語文130分,數學50分。 |
3 |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 |
筆試(綜合卷180分) |
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考試大綱要求。語文130分,數學50分。 |
4 |
物業管理 |
筆試50分 面試150分 |
日常生活常識、人際交往、溝通協調、邏輯分析能力等。 |
5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筆試80分 面試120分 |
汽車相關知識:汽車發展、汽車品牌、汽車企業、汽車主流車型、車標等。 |
6 |
精細化工技術 |
上機測試200分 |
科學常識:數學基本運算與邏輯思維;日常生活中的化學現象的原理解釋;化學知識在現代科技中的簡單應用、科學革命與工業革命等相關知識。 專業常識:典型化學實驗基本操作、化學基本常識、化工(制藥、食品、環境)行業員工職業素養與安全知識等。 |
7 |
藥品生產技術 (生物制藥) |
上機測試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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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上機測試200分 |
|
9 |
環境工程技術 |
上機測試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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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裝設計與工藝 (時裝零售與管理) |
筆試80分 面試120分 |
服裝的基本常識、時尚資訊、邏輯推理、數據分析能力,以及與專業相關的動手能力等。 |
11 |
園藝技術 |
手繪測試120分 面試80分 |
根據提供的園藝相關作品,現場繪制等。 |
12 |
應用電子技術 |
專業素質測試80分 動手能力測試120分 |
電子基礎知識、分析問題能力、創新能力、興趣特點與相關動手測試等。 |
13 |
電梯工程技術 |
技能測試120分 面試80分 |
機電設備結構原理,分析問題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與動手能力測試,電梯相關普及性知識等。 |
面試主要從興趣特點、素質特長、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邏輯思維、創新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儀態、禮儀禮節與專業相關的潛質等基本觀察點進行測評。
(二)測試組織
設置測試區和候考區,在測試開始前,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需到候考區集中,由工作人員以抽簽的方式對考生進行分組和確定測試順序。未輪到測評的考生在候考區等候,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次進入候考區。
測評區設專人值守,除專家組成員、紀檢部門監督人員和工作人員外,嚴禁其他無關人員出入。
(三)其他要求
1.努力營造和諧、寬松的測試環境和氛圍,平等、公正、禮貌地對待每一位考生。
2.認真聽取每位考生的答題陳述,不粗暴地打斷考生的答題,確需考生中斷答題,應在恰當的時機提出。
3.在測評過程中,不對考生品頭論足,不刁難、諷刺考生。
4.主動關心考生,如在測試過程中發現考生身體不適等其他特殊情況,應終止測試并做好相關工作。
四、評分標準與方式
1.普高生總分200分,中職生總分200分(含素質特長項得分20分)。
2.所有參加考評的專家組成員對考生的答題情況按照綜合素質測試考評要求獨立評分。
3.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評分結果,則只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評分結果不解釋。
4.測試成績4月20日前在網上公布。
五、測試監督
測試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派員(每個考場1名)實施全程監督。考評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須當場制止,情節嚴重的,終止其考評資格并視情提出進一步處理的意見。監督人員不得干擾專家組的正常考評工作,不得對考評結果發表意見與建議。
六、考務服務與保障
1.公告宣傳:在學校醒目位置設考生須知等提示牌,內容包括考場編排說明、考試規定、考試紀律等;每個考場安排攝像人員1名。
2.食宿醫療:學校后勤保障處負責考試期間的就餐服務以及考生的住宿聯系服務;醫務室為考生提供醫療服務。
3.安全保衛:學校保衛處負責校園車輛的停放;每個考區安排保安若干名,負責考場外圍秩序維護。